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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2-10 | 最近登入:10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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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住台南,我住台北,他看到我在露天拍賣的東西,加我line詢問交易時間,交易模式是用7-11寄的給他,他匯錢給我,中間有兩三次有事改時間,今天本來要交易但是我因為個人因素不賣了,我們並沒有金錢上的交易也沒寄送的動作,他也沒下標,因為我不賣,他要告我背信會成立嗎?我當初真的缺錢想賣可是後來錢夠用不想賣這樣他告的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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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