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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YI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3-10 | 最近登入:103-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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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分是管委會的財委,因為一次存款不足造成支付薪水的支票(金額3萬內)跳票,銀行堅持當天有通知我,但是我完全沒有接到電話,他們應該是打給負責人.雖然最後支票的錢在隔天一早補回了,目前支票狀態也註記了,但是負責人卻因為一次跳票而造成信用不良,雖然信用卡已經復用.現在銀行很強硬的說不會在發空白支票,除非我們更換負責人,但是目前管委會已經表決讓目前負責人繼續連任.雖然目前看起來都處理完了.只要更換負責人名字,但是負責人因為這起事件造成他徵信信用不良留下紀錄~徵信中心及票據所應該都會留下紀錄,雖然幾年後會消除的樣子~但是這間銀行部分應該會一直有這筆紀錄. 會影響貸款額度及申請時間.請問如果他要提告,我會怎麼樣?我現在很無助.再麻煩回答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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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