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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Est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10 | 最近登入:104-13-02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們社區因為建商賣屋時打著三年免管理費,但書是管委會成立必須要在半年內與建商完成公設點交手續,否則三年免管理基金減半。因此我們管委會在去年9/16成立後,請了專業代驗公司來檢驗公設,期間委員會也有整合委員會與住戶都有提出的公設增設與缺失項目清單,因此在今年1/16與建商做了公設點交手續,並以機電公司所檢測出的缺失報告,以及上述增設與缺失清單作為協議書內容,限期四個月內要修繕完畢,逾期則罰錢。只是,從委員會成立之今,社區的消防系統連建商的廠商都告知是線路的問題,建商的工務所主任也說線路問題沒辦法解決,因為不可能把已經埋好的線路全部拉出一一檢查。但我們委員會的立場是,直接把線路剪掉,如此至公共安全於不顧,期間若有事情發生,豈不是我這個主委要負法律責任?但現在跟他們反應,他們都已正在檢修中來回覆,因此,才想知道,是否有何方式可以讓他們好好檢修而非直接把線路剪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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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13
您好,我是我們社區的第一屆主委,我們社區的大廳排煙窗動不動會自己開和關,建商查修好幾個月,但都找不出問題,為了不想再被管委會煩工務所主任,直接請廠商把排煙窗的線路剪掉。此外,社區某棟樓層的蜂鳴器幾個月前也是時不時會自己鳴響,建商請廠商去該樓層查看,說器具是沒問題的,而消防受信總機上也沒有顯示該樓層異常,但住戶就是抱怨,該蜂鳴器總是突然沒來由的大作,時間雖然都很短暫但聲音非常大所以相當擾人,同樣的建商為了不想再被煩,也是把該蜂鳴器給減掉。請問,這些涉及社區公共安全的消防設備,線路或器具被直接剪掉,管委會能怎麼對付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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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12
1. 管委會成立,建商代管結束,公設還沒點交,若社區大廳有玻璃被弄破了,又抓不到人,這玻璃修復費用算誰的? 2. 建商說應該公設點交完成,代管才能結束,住戶交屋預繳一萬元的管理費餘額才會還給管委會,請問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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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