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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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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有一個朋友跟我借錢, 有兩次我是以無摺存的方式存入她的郵局帳戶, 有一次是直接從喔的帳戶轉帳給她, 她之後有以她的郵局帳戶轉帳2萬還我, 但之後就沒再還剩下的8萬, 現在她避不見面, 也不接電話, 透過她父母找她,她打電話跟我說,我打擾到她父母, 若是我再找她父母,她就要跟我同歸於盡, 我們沒有寫借據, 我這裡只有無摺存款的單字和轉帳的資料, 請問我有什麼辦法可或法律途徑以讓她還錢? 追訴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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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30
回覆 Jeffrey Chen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須分三點說明: 1、借貸關係依民法上規定雖 ... (恕刪) 我有留簡訊,內容中她有寫到"不會欠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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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