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錢未還

- 陳彥彰 (Jeffrey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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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3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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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評價:2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8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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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須分三點說明:
1、借貸關係依民法上規定雖只要口頭合意即為成立,但如果您要於訴訟上主張仍應負上舉證責任,此時須視您是否有其他之證據而證明借貸關係之存在,例如對話紀錄、錄音等等。
2、雖然您與他有在帳戶上之金流往來,雖無法直接證明有借貸關係之存在,因對方將來可能會以贈與方式來答辯,然因為對方也有還你8萬元之紀錄,因此您仍可以此金流之往來間接證明借貸關係之存在。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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