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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購買新屋,今年9/3滿建商合約保固一年。 但於十月初發現浴室壁磚多處裂開,要求建商處理,但建商以保固一年期滿告知不予修繕,但我告知建商,經泥作師父勘察,為結構裂而導致表面磁磚裂開 問題 1:此部份是否可要求建商負責處理,並承擔費用部份? 問題2:民法裡有一條關於瑕疵擔保責任,交屋後五年內可行使權利,是否可以適用在這個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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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