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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samm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9-12 | 最近登入:103-31-12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各位律師您好: 上次拜託大家的事件在這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718167&tid=13&ccode=PostDate%20desc 因為發現中間人並無沒證照,不能從事房仲行為,若是要發信函,可以主張”自始無效”嗎? 信函裡面要不要載明中間人沒有提供買方”現況說明書、房屋所有權狀、屋主委託書”呢?因為怕他們收到信函後去補這些資料! 謝謝大家 !!!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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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31
回覆 sammi 的發言內容: 各位:請問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還是先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呢?若對方沒有到場調解會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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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25
感謝各位律師幫忙,目前就先寄存證信函給對方,也向地方申請調解!謝謝大家!
瀏覽:495
日期:103-12-24
各位律師大家好:   父母在11/1,看了某大樓的佈告欄寫著 ”售:本大樓17樓,聯絡人:賴小姐” 於是聯絡了賴小姐(中間人),看屋與本屋資料都由這位賴小姐提供與交涉!   我們是買方,想看房屋所有權狀確認坪數,影本也沒有關係,但賴小姐一直沒有拿給我們看,說交付訂金時再給看.   11/21交付NT$80,000訂金,有寫簡單的收據,大概A5的一半,裡面記載著當天日期、簽收人、訂金金額;但是權狀依然是沒看到。   12/6賴小姐說有人要看屋,叫父親趕快過去現場,於是父親馬上到現場,但只見賴小姐一人,不見其他買主,賴小姐說要簽一張簡約才要保留資格,要父親簽一張簡約,內容是:簽約日103/12/11若無簽約,則沒收訂金NT$80,000,但此簡約一式一份,由賴小姐拿走,父親這裡沒有這份簡約。   12/11簽約日當天,沒想到屋主沒有來,說是去大陸在忙,派了一位委託人,也沒看到委託書,更沒看到所有權狀,父親看看這狀況有問題,說不想買了,不然就是簽約日往後延,要見到屋主,這是買屋不是買菜耶,怎麼能如此隨便呢?!於是當天就沒有簽約了。   現在這中間人賴小姐居然咬著12/6簽的那份簡約,要沒收我們訂金,真的拿不回來了嗎?雖然真沒有簽約,但簽約時要具備的東西賣方都沒有做到,像這情形怎麼辦呢?若這打官司有希望的話,家人願意,請各位律師幫幫忙,父親為這事一直怪自己,我看了好心疼!拜託大家了!   我們現在第一步怎麼做了?是要找消保官嗎?然後再找律師嗎? 感覺訂金很輕易就沒有了,但怎麼看還是覺得這當中那位賴小姐是個有心人,拜託各位律師指點我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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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