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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周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9-01 | 最近登入:108-01-04
搜尋結果:共 2 頁,13 篇文章
請問我家是社區型別墅區(有大門跟圍牆),社區內無設置停車機車位 住戶只有一格停車位。 這樣有辦法以什麼管道對此檢舉嗎?
瀏覽:256
日期:108-04-01
昨天早有不認識的人用FB聊天1:1對話向我辱罵,後來對方就把該帳號停用名字沒記起來,且現在也無法顯示該帳號的資料,去問了幾個法律資訊都是說這不構成毀謗及公然侮辱,這些我都能了解畢竟是1:1狀況下。後來想到用民法第184條來救濟,但是民事糾紛警察是否不能幫忙查詢IP位置?又請求法院調查要先送訴訟狀那對象又該如何填寫?兩天問了很多法律諮詢都給不出答案,莫名奇妙遭人侮辱卻沒有救濟管道有點心酸
瀏覽:287
日期:107-04-19
昨天早上看FB有不認識的人用1:1對話向我辱罵,後來對方就把該帳號停用名字沒記起來,且現在也無法顯示該帳號的資料,去問了幾個法律資訊都是說這不構成毀謗及公然侮辱,這些我都能了解畢竟是1:1狀況下。 後來想到用民法第184條來救濟,但是民事糾紛警察是否不能幫忙查詢IP位置?又請求法院調查要先送訴訟狀那對象又該如何填寫? 兩天問了很多法律諮詢都給不出答案,莫名奇妙遭人侮辱卻沒有救濟管道有點心酸
瀏覽:397
日期:107-04-18
昨天早上被不認識的人用FB聊天1:1對我辱罵,全家吃屎及我是廢物等語,當下沒及時記下該帳號名字,而且後來該帳號就設定停用,已經無法在看對方資料,這兩天問了幾個法律諮詢知道這因為不是公開場合不算刑事責任的毀謗,後來想到能以民法第184條救濟,問題是民事糾紛警察不協助查詢I P,又民事訴訟起訴狀就必須先填寫被告姓名及基本資料,下一步該如何? 兩天下來問了幾個諮詢問題都是沒解決,莫名其妙遭人辱罵自己跟家人卻沒有救濟方法讓我敢到很心酸... 畢竟這不是一個個案了吧...這種是網路上常碰到,竟然沒有法律諮詢告訴我下一步該如何..
瀏覽:333
日期:107-04-18
剛發生行車糾紛自己是騎車對方是汽車,警察說可以幫忙找地方調解委員會來和解及提民事賠償訴訟或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目前問題是小弟第一次處裡這種事...所以要賠償或是調解都必須先等交裁筆錄後作成初步分析30日後才會有後續嗎??還是應該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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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6-07
小弟當初經警方通知筆錄是告知恐嚇罪,但是傳票上是仿害自由案件,所以估計可能是296條...經過幾次與被害人聯絡同意和解了..想問 1.公訴罪如果和解效力是不是不能撤回,還是要憑警察官鑑定? 2.如果和解賠償金了..會不會再被科罰金? 3如果要找調解委員會和解是在偵查庭前還是在一審前和解?
瀏覽:2815
日期:104-04-17
小弟是被提告恐嚇但是當時筆錄時忘了拿出有利證據, 應為四天了還沒收到檢察署的傳票,想先自己用答辯狀補上 ,有問一位律師他說委託撰寫要1萬2這個價合理嗎?還有因為還未有檢察官通知我,所以還不知道股別跟字號...那位律師說可以只用被告(自己),去地檢署投狀?這樣真的有用?收的到嗎?
瀏覽:984
日期:104-01-22
那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訴訟標的 該如何填寫? 答辯書跟附件是要用牛皮紙袋裝起來 外面還要註明什麼?  
瀏覽:984
日期:104-01-22
那如果依恐嚇罪成立要件:刑法第305條之恐嚇罪,所稱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者,係指以使人生畏怖心為目的。 如果說在她提告以後他卻主動要我赴約碰面,但如果依正常人心生畏懼不大會主動邀約被告碰面赴約。如果依這種答覆的話恐嚇罪還會成立嗎?
瀏覽:1605
日期:104-01-20
因為使用交友程式跟網友對話帶有性騷擾+恐嚇言語,對方有提出恐嚇罪告訴,昨天警方通知到警局已經做完筆錄,當時做筆錄想法是開庭判決一定是成立的,所以做筆錄時也全數承認經過,只是希望開庭向被害人道歉不打算請辯護人,昨天也跟被害人通話過對方態度依然強硬,我只是希望透過道歉或到派出所聊聊經過立和解書能夠輕判或是緩刑,所以後來打算想拿出自保的有利證據,因為當時對方給警方的對話紀錄並非全部..也經過警方得知對方筆錄時間是1/8..但是對話紀錄很清楚是1/11還依然赴約我出外見面,想說如果依恐嚇罪成立條件因為言語使被害人恐懼受到傷害,應該以常人受到心身恐慮下不會與被告碰面才是,筆錄供詞前後矛盾到...如果說對方提告目的只是為了那筆賠償金..本身會很不甘心..不然也只是希望當面開庭時提出道歉,看能不能輕判或緩刑。 1如果說當時筆錄沒提出的證據開庭時能提出嗎? 2.如果說手機對話紀錄所提出的證據是不是要把他列印成紙本證據? 3如果說對方立場堅持不原諒是否就無法成立緩刑? 4要如果知道對方提告的時間日期?
瀏覽:490
日期:10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