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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墨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9-01 | 最近登入:10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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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家人因為日常瑣事爭吵~打架後(我的右手前臂跟右胸有抓傷.對方脖子跟右手有瘀青).對方因為我放開勒住脖子的手後衝到廚房拿了菜刀&剪刀欲要攻擊.我拿了鐵鍋&掃把防衛.讓對方攻擊不到後就慢慢的冷靜下來溝通.溝通時~對方頻頻用菜刀敲擊一旁的電鍋.在談話要結束時. 對方將菜刀往我的旁邊丟擲洩憤.(全程有我女友在一旁) 對方後來在FB發了文(很多親友看到~沒截圖~對方在去警局提告傷害後刪文)文中說很想要我死.這次的刀不夠利所以沒下手.請哪個朋友幫對方買一把更利的才好下手.或者下毒毒死我 ....---這算恐嚇吧?在警局報案時候.警察說FB沒截圖不能提告.(真的是如此?)我後來也去驗傷了~可以反提告傷害? 恐嚇可以提嗎?打成文件檔請看過FB的親友簽名證明可以嗎?還是要等到對方確實犯罪之後才能處理?  家事糾紛鬧上法院又該不該請律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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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