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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31-01 | 最近登入:104-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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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Linz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們住3樓,2樓惡鄰多年來皆以各項理由上門  我的狀況跟Linz差不多,但為租戶住在三樓,我們住在四樓,二樓曾多次反應三樓吵鬧致使他無法睡覺(空屋時曾於一個月內反應二次;先前也曾持木棒沿樓梯敲打扶手一次,敲打樓梯地板一次,此皆有報警),後三樓租戶入住後於半個月內持續(四次)反應吵到他睡覺,後因二樓持續騷擾導致母親憂鬱症發作後,曾請二樓不要再因無法辨別之聲響前來騷擾三樓及四樓。經多次協商無果後,與律師請教,律師提及我們於三樓安裝監視器及錄音(內部安裝區域為二樓父親睡覺的區域,外為三樓門鈴處)以作為反證。二樓父親知悉三樓有安裝監視器後即不再上樓吵鬧,今日早上因昨日三樓比較晚回來,約11:30~12:30還在走動及洗澡,二樓父親即於三樓租戶出門買早餐時隨即跟上與其反應昨天晚上吵到他睡覺。經與其二樓兒子通電話後,兒子希望三樓每天10點過後即不要走動或置放東西,或是於父親睡覺的區域安裝巧拼板以阻隔其聲響(但二樓父親睡覺的區域已放置一張閒置的單人床,物品皆置放於床上,二樓兒子曾親自察看過該區域),想請問的是:二樓之要求是否合理?二樓既不錄音,現在又避開監視器於外面道路攔住三樓租戶訴求有關噪音的問題,租戶可以以此為訴求退租嗎?二樓的行為正當嗎?如果租戶因此而退租,是否可以據以向二樓提出索賠? 麻煩撥冗協助、給予建議,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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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