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九尾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1-02 | 最近登入:104-12-0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首先先感謝律師的回覆。 目前的情況是,我姐姐的兒子表示他不想或無法支付這些費用,也就是他不願意扶養,然後他說社工告訴他因為這樣所以我母親必須強制性的扶養他?支付往後全部的費用?這樣是真的應該的?合理的?非得這樣做不可的?不做就違法的?
瀏覽:406
日期:104-02-12
我的一位同母異父的姐姐本身具有的輕度智能障礙,前陣子和老公離婚與兒子共同生活(他兒子已滿20歲),後來他因為想不開跳樓,目前是半身不遂的在醫院治療即將出院。現在他出院後每個月需支付3萬元的生活及醫療費用,他兒子表示無能力或是不願意支付,他和社工告訴我的家人說我的母親必須支付這一項費用,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我的母親已經超過70歲,他在多年前就已經沒有工作,平常的收入為我的榮民父親過世後的終身半俸,銀行裡也有些許存款。 自從我姐姐結婚後,我們已經有將近20年沒有聯絡,最近才得知他的消息與狀況,他兒子想申請低收入戶卻說因為我母親擁有存款不符申請資格,而現在又說我們必須得支付我姐姐的醫療和生活費用。 我想請問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似乎有一些不在計算範圍內的親屬,我母親是否應該屬於這類?以及我母親是否真的必須支付我姐姐全部的醫療和生活費用?
瀏覽:406
日期:10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