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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0-28-11 | 最近登入:113-16-03
搜尋結果:共 5 頁,43 篇文章
律師您們好我在工作時遇到無理取鬧的客人鬧事右手手掌不小心被對方指甲劃傷了一點小傷口雖然只是很小的傷口不過對方拒絕道歉還態度囂張因此我想提出傷害告訴我在網路上查詢驗傷單的一些問題資訊顯示可以到一般小診所開立驗傷單而不需到大醫院不過實際上今日去了幾間小診所都說要打官司的驗傷要去大醫院開想請問律師,驗傷單一定要去大醫院開嗎?想請教律師有需要分醫院的什麼科別才能開立驗傷單嗎?很抱歉因為我在網路上查詢和現實中詢問許多人的答案都不一只好詢問律師另外我在網路上查詢得知如提告傷害後想要向對方求償需要附帶提出民事賠償那麼想請教律師附帶民事賠償要怎麼提出?如果開民事庭,民事費用是否需要自己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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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3-03-16
律師們你們好我想請問我一直以來有在做寵物貓狗的送養觀察發現有很多寵物在送養時送養的人和領養的人會簽訂一份契約、或合約(抱歉我不清楚該怎麼稱呼這個)但是網路上看到的都很簡陋且制式想請教律師如果想自己設計一份這個契約、或合約內容應該如何制定才會具有法律效益且屬於合理範圍? (不違法)並且這種 契約、或合約 又應該要去哪裡製作才算是正式的?其實我不清楚這種東西來這裡問有沒有跑錯地方只是單純覺得可能有關這些律師們應該會比較清楚希望能有個方向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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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12-03
律師你們好,我有一個關於誹謗罪的問題想詢問,我先前在桃園某一家超商工作,我做了很多間不同老闆的加盟店,每一家的工作方式都會有些許不同,我在上一間加盟店離職前對裡面其中一位員工提告誹謗,理由是:他說我放假時回去(那位店員正在上班的)店裡喝咖啡沒付錢,然而今天3月1日開偵查,檢察官問我說對方說的是否虛構?我回應說,不算虛構,但也根本不是他說的那個樣子,但檢察官卻不太開心的對我說,要虛構才算誹謗而旁邊的被告還甚至說他有證據!!! ? 說老闆他們都知道,我確實有付過錢,雖然不是在取咖啡時的當下可早已過了很久,發票我根本沒留,且若我沒付錢,照那位員工的說法的話,那位被告當時也沒叫我付錢阿,老闆知道老闆也沒說要我付錢阿,一開始就說可能當時我還有發票還能給他們看,我知道上述說的很簡略可能根本無法理解,但總之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我本來就不是很會表達了,開完偵查後我現在真的很氣,我很想找律師們親自聊聊幫我想想該如何,但是我又很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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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1-03-01
律師你們好想請問一下有關恐嚇的問題大年初一時我在工作中和一位中年顧客發生爭吵顧客認為先前從未要求他掃描實聯制QR碼為何當天卻很堅持要他去掃碼  (他從未掃過)因此發生爭吵爭吵之初因為我並未想到會跟對方吵起來畢竟對方是個常客所以初期我並未錄音錄到對方說要打我直到吵到快結束時我才開啟了手機錄影而在爭吵初期對方不斷強調我知不知道他是誰甚至說等等要回去找人來打我,說他就住在旁邊巷內後來我有報警,警方來時那位中年顧客已回去所以我便帶警察到店門外指出那個中年顧客離去的方向恰好那位中年顧客也帶另了外三名約20出頭的年輕人出現警方有確實看到可能是警方有在場的關係,所以我並沒有怎麼樣但是想問問律師對方一開始說要打我時雖然我沒有錄到影音但是警察確實有看到他帶人來這樣算不算恐嚇?  我可以說當時在場的員警就是最好的人證嗎?因為隔天晚上當時在場的年輕人之一有一人多次跑到我店內向其他同事嗆聲說要打我讓我我好看當時我同事有幫我再次報警我也當場對那年輕人提告恐嚇所以我想問問對於一開始那位中年顧客的刑為是否也算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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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1-02-07
律師你們好在這裡發問過許多問題都有得到律師們的熱心回答先表示真心的感謝,謝謝你們今天又有一個問題想來請教各位律師文章稍長,不好意思..就是我在自己工作的店裡遇到一些事情(我只是店員)有三位不像是也因該不是進來購物消費的人今天一進店裡就直接大喊店長的全名大聲問店長在嗎我告知夜間時段所有主管都不會在店鋪裡後這些人謊稱是總公司店家的某某職位的主管說是要來稽查  雖然聽到這我本能的就知道有可能是要來詐騙的(因為有多次出現詐騙者時皆會謊稱是某主管這一類)或者是別家分店的店員可能是故意來搗亂的不這夥人後來一下稱是店長朋友一下稱是其它分店的在我詢問他們究竟想做什麼時夥人開始以各種主管用語的方式在蓄意找麻煩其中包含對我的不實言論如: 為何他們進門時我沒有使用營業用語(如歡迎光臨)在這期間這三個人甚至都站在我周圍靠得很近讓我有點害怕雖然說並沒有做出什麼行為 (不過事情當下我哪裡知道他們會不會要做什麼,只覺得有可能會動手腳之類的)而後他們以先前提到的. 如為什麼我沒有使用營業用語的這類情況說是要來客訴我,並走出戶外回機車上拿手機而又再次走回店裡大聲對著電話說要客訴我的內容實際上,我公司的客訴電話撥通後語音到轉接人員至少要30秒而那夥人說要客訴我後不只瞧他們拿出手機後沒有播號碼的動作也確定根本沒播卻故意走進店裡大聲說出想客訴我的內容且對方所說的內容也打開始就並非事實因為在我看來他們的行為明顯不是屬於消費者且謊稱是公司主管 (三個目測年齡均為20出頭)後又言語挑撥尤其是說要客訴我後到外面拿手機又再次故意走回店裡大聲說出想客訴我的內容我認為是故意要給我難堪  (雖然我也不知道怎麼形容)我有到警局裡問過員警恐嚇、誹謗、公然侮辱,這一些有成立嗎?我雖有監視器錄下的影片,但是員警沒有看過只聽我敘述而我不清楚我只用說的夠不夠清楚但員警聽完後事說他們什麼也沒做都不算而我現在僅以文字我也不保證是否敘述的有沒有詳細因為如果有什麼會成立的,我是想要給這些人一些法律上的教訓經驗如真的沒有構成任何刑事責任我也不會堅持只是單純因為員警解釋我不太明白也有點覺得有些敷衍因此想來這裡聽聽律師們的意見
瀏覽:203
日期:110-06-27
律師你們好想請教個問題我在工作中遇到一位客人前來消費結帳而我在過刷完商品後告知客人商品總價格為220元然而客人只有放2張100元紙鈔在手上且根本沒有要遞給我的意思見客人金額數並不夠因此我重覆告知了客人2~3次金額是220元而之後客人也表現出一副要故意整我的態度已很用力的力道反手把他手上的紙鈔反過來拍到桌上此時也才露出被他故意藏起的另外20元硬幣在他將錢用力拍到桌上的同時還大生叫罵「他媽的」三個字店內監視器都有清楚拍下並在那位客人後續持續咆嘯後以及最後離開後該客人甚至故意以客服專線對我客訴且內容完全都只故意說是我的錯完全沒有提到他自己的故意行為和罵我的內容這些事由於公司偏偏相信該客人說詞因此對我影響非常之大我不希望姑息這種將服務人員當作下等賤民一般任意侮辱謾罵的行為我希望以法律討回公道並以法律程序來迫使對方回來道歉講清真相同時還給服務業人員該有的尊嚴但目前並不知道有什麼法源依據可以走因此想詢問律師們
瀏覽:227
日期:109-12-05
想請教律師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今天我在工作場所遇到一位男子 直直朝我走過來要問我這裡地址幾號 說是剛剛被別人打要我說地址給他電話那方正在報案通話中的員警聽 但是這位男子在過程中一直用手抓我的手或碰我的身體 雖然我和對方都是男性 但對方整體態度真的很差 事後我和對方說希望下次可以用說的就好不用碰來碰去 對方直接大聲叫罵很多甚至罵我靠爸又一直嗆我有受傷嗎! 我想請問律師 對於對方這樣的行為有法律規範嗎?
瀏覽:307
日期:108-11-02
我想請問律師我是做服務業的一般服務人員在工作的途中遇到附近店家的人員來消費而我很正常的詢問對方要買什麼?但是對方卻罵我一字  幹當下莫名其妙雖然無故被罵但本來並沒有要追究約半小時後該名人員又來消費當下我直接就問他剛才為什麼要罵我對方卻回:你白目阿我立刻回應對方,講話口氣這樣我可以告你對方卻接連講出 去告阿去告阿而這一次對方說的「你白目阿」這句話時我的主管也正好在旁邊算是證人而由於我的店內的其他服務人員也經常說那個人態度很差加上這一次他對我的無故謾罵使我想要提告但有個問題是雖然我的主管沒有聽到他第一次罵我 幹 的那時候但第二次對方說是因為「我白目阿」的時候我主管也在也等同可以證明對方是因為有罵過我才會接下來說我白目阿這句但我若直接到警局報案我並不認為我的主管會有意願跑警察局幫我作證甚至可能連店內錄影錄音應該也不會幫我調閱畢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請問律師這種情況下我該如何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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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5-07
想請問律師我34歲在外租屋,工作是一班的超商店員,,事發在今年107年6月,原因是我因為在租屋處的地方養流浪貓與一位其他的房客小姐起衝突,事發當天因為我連續罵了他2~3分鐘然後就被她提告了,這也是我今天想來詢問律師的原因,,約105年4月,我一個人搬到了現在位於「桃園區」的地方租房子,由於房東也是個喜歡貓的人,且看到房東有再餵養位於我租屋處附近的流浪貓,因房東年紀比較年長的關係所以我從幫忙餵食變成由我全部負責餵食流浪貓,而直到去年106年也不知什麼時後開始,房東開始告訴我有一個新搬來的住戶一直反映我餵養的流浪弄髒她的機車(有腳印),在好幾個月的她跟房東的反應下,以及我多透過房東希望跟她聯絡想知道她的想法和問題都沒結果的情況下,在107年6月事發當天因一次偶然我終於遇到了她 (第一次遇見她本人先前未看過),當時只有一股腦因為被她煩了很多個月很生氣的情緒,所以立刻衝上前用很大的音量連續大罵了她,但是並無任何髒話或是恐嚇不利於她的言詞內容,而就在這事後我就被她提告了,,一開始是今年107年10月或11月(應該是),桃園市桃園區位於永安路上的偵查警找我去製作筆錄,警察一開始就表示他(員警)問過房東,說那位小姐把我講的很難聽,而他告我的有「恐嚇、毀損、妨礙自由」 ,但在我後來慢慢的把事情經過一個個解說給員警聽以後員警也有了解,,而在今日107年10月13日我到桃園法院(正光路898號)開偵查庭,說真的我對於這次開庭的感受極差,不但幾乎百分之90%以上檢察官都只問只聽原告小姐的想法,偶爾問到我的時候也是我只說1~2句就被打斷立刻又變成那位小姐發言,還說我想表達的警察那邊的筆錄都有,然後就換人說了,我整個疑問,那找我去開偵查庭要做什麼?,我在現場聽現場看檢察官和那位小姐他們的說話內容,很多根本就只是那位小姐事後的錯誤理解或假的或說錯的,雖然本質上只是有差異但是仍舊不同,就像當時員警幫我製作筆錄時講得一樣那位小姐把我說的很難聽,整個開偵查庭的過程我很不被尊重,我根本不知道為何要我去開庭!明明就是只要聽那位小姐說就可以了,整個開庭過程就像是被當作我就是窮凶惡極的人一樣,那乾脆他們自己說一說看要怎麼判我就好啦為何要我去開庭?,,當然我知道我會被告的原因,因為在事發當天我確實也有錯的部分,(若有機會我可以詳細說明),,但是我認為如果檢察官不想完整聽事情的經過不想聽我的陳訴,有這樣的世界?,我想請問律師,我很想把我完整的想法和完整的事情經過告訴法院或檢察官,但是該怎麼做?只能在開庭的時候講? 還是有別的方式?,我本身只是個在超商打工的一般服務生,每個月扣掉房租根本所有的錢都花在流浪貓和我家十多隻貓的身上,自己的一切開銷反而要吃公司的或是別人借的,我跟本沒錢去請律師到場幫我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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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12-13
我想請問律師這個事情並非是我對,相反的應該說是我有責任但我還是想請教該怎麼樣會比較好事情是這樣我是一個租屋的普通房客獨自一人租屋,房間非常的小是個小套房我對坪數沒有概念,房間總大小差不多也只有4張雙人床而已(其中還佔了一個浴室)但家中飼養了十隻的貓我住的是三樓約一個月前的某一天晚上約7點多住在我正下方樓下的二樓住戶來和我說我是不是經常一大清早四五點就在打掃家裡所以吵到他當時我瞬間理解應該我家裡的貓又在暴走所以太吵影響到了吧所以當時我只是很敷衍地說是我的問題我會改善但其實我很少在清晨四五點整理家中若有也都盡量輕慢的動作,我也很清楚什麼時候會吵到人但問題也是現在的問題約一個月後的現在228的今天該樓下住戶又來找我了解時間是上午11點多近中午同樣問我是不是還是在一大清早四五點就在打掃家裡但這次我直接告訴對方我上的是夜班,整晚不在家且直到剛剛早上10點多我才回到家對方也馬上理解到應該是我養的貓太吵當然我也知道我的那幾隻貓常常真的很吵讓我也很沒辦法可是對方卻和我說那是不是能夠把貓關起來或是不要養我聽到的瞬間很不高興但也只是平靜的回對方說 "不可能"然後對方就一邊離開一邊說那他只好寄存證信函後續可能會有訴訟問題當然我也只能很無奈想詢問一下這裡的律師的意見我兩年前就已經搬來現在的地方租屋了而那位樓下的住戶卻是最近才搬過來聽房東說好像是在當法警的吧但說真的我和對方的房間格局都是一模一樣的,非常極度的小也知道我的貓多少一定會影響到隔壁或樓下住戶所以也平常原本就不管做什麼都盡量不去影響到他人但這些全是因為受傷或者生病下才無奈收養的流浪貓原本就不親近人了即使現在有的養了兩年了也還是碰都不讓我碰且對方說他的睡眠受到影響可我感同身受但也只能無奈我自己也是因為這些貓已經兩年多來沒有一天睡眠可以連續三個小時總加也不會超過五個小時了先不說對方我自己也是完全吃不消但我唯一不高興的是因為聽到對方這次說「是不是能夠把貓關起來或是不要養」我真的不知道他是後來才搬過來住的有何權利反而叫原本已經養寵物的我不要養?先不說房東自己已有養貓也很喜歡貓租屋契約上更是沒有說不能飼養寵物而且整棟樓養寵物的其它住戶也有好幾我吵到對方我知道,否則也不會來找我了解原因為何但我要怎麼改?我一個區區的服務業22k不到每個月除了房租外所以開銷都用在現有的家貓和外面的流浪貓身上了每個月反而還要靠借錢才有辦法自己吃飯而且一天只有一餐影響到其他住戶的現象我也想改善但怎麼改善?就算對方提出訴訟勝訴了我一樣沒有錢賠他任何精神或什麼其他補償而且貓是動物也不可能聽得懂人話情況也不會有改善雖然我不會因此討厭或懷恨對方但有無其它方式可以做參考呢?希望能聽聽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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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