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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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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損毀他人東西,已於警察局合解不得提起任何追訴,一些時日後,他方又提起防礙名譽,會成立嗎?可以告對方誣告嗎?
瀏覽:509
日期:104-05-07
因故損毀他人東西,已於警察局合解,一些時日後,他方以合解只有損毀部份,又提起毀謗防礙名譽等罪名,但合解書有載明不得提起任何追訴,請問罪名會成立嗎?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嗎?
瀏覽:388
日期:10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