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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ngo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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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設計師有簽裝修合約 裝修日期到104年4月10日,施工大致都已完成,剩下一些缺失需要改善,可是過了一個月了,設計師遲遲無法將缺失改善,這一個月也來處理九次,每次來都是請工人來處哩,自己都不來確認,同樣的東西處理了好幾次還沒辦法解決! 當初簽約時要求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設計師也沒問題,所以在估價單有列這筆作業費用,合約也載明工程驗收完畢並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方得申請結清本契約所餘款項。 可是設計師現在一直推,說請建築師申請不下來,有違建問題,沒辦法申請,當初簽約前也請他評估,也說可以申請沒有問題,所以契約和估價單都有註明這件事,現在一直說沒辦法申請,要我們直接扣除這筆費用,付給他剩下費用,問題是當初就是要他申請這張合格證,才找他合作,我可以主張他沒有幫我們申請合格證,不付他尾款並向他求償嗎? PS:設計師沒有辦法申請合格證外,當初裝修的時候連許可證都沒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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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