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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瑞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3-05 | 最近登入:104-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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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位自稱接受某某人委任,要來辦理祭司公業清理的人來找我 因為之前委任人就有在處理只是因為部分人不同意所以就不了了之 而合約上的內容也確實是要清理祭司公業, 而他說的委任人也確實是家族成員,而家族清單上的名冊也無誤, 所以這次我也沒有懷疑就簽下合約跟蓋章還有身分證影本 只是問題在 他有一個條例是 如甲方也就是祭司公業 派下員 不提供證件協助乙方辦理 乙方還是可以根據第七條要求甲方支付委任報酬 這裡我突然覺得有點怪怪的 如果只有我蓋章簽名 而其他人不配合辦理 那是否 我就要獨自支付該報酬?? 還是要全體派下員共同分擔?? 因為當時我也沒有確認清楚就簽章了,所以現在其實很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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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