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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張絲樂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5-05 | 最近登入:105-02-06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買家下單後到出貨都沒有主動告知取消訂單 宅配送到府後直接告知拒收 已造成雙方以及宅配公司非常大的困擾 賣家已事前通知並提醒 買家態度惡劣 請問可以使用民法367條申訴嗎? 如真有開庭是位於哪個縣市呢?[提告還是被告的縣市] 謝謝您們 麻煩您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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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6-02
回覆 陳仲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Winnie你好: 處理的方式或可以發送一封簡訊給買家表示貨物逾時招領已遭超商 ... (恕刪) 謝謝陳律師的回覆,其實並不是只要一棄單或不取貨我們就會反應如此的大 已主動致電、傳簡訊給買家確認;買家確定購買後 商品寄出 就算不購買 最基本的告知不願購買或任何理由不取貨都是可以接受的 畢竟消基會有保護消費者的法條。 但買家連告知也懶得才讓我們覺得想要試著往這步前進 當然您說的關於貨到付款虧損問題,在意的並不是虧損金額而是買家的不負責任感吧 真的很謝謝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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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26
我本身是網拍賣家,我們有提供超商取貨付款的服務 但近期遇到一位買家 她在5/2下單,但因資料有誤我們於5/5收到她的資料回覆 我們已與使用電話確認門市以及資料 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確認後訂單才算成立 因我們賣場標追加工作日為四天~14天 5/10號商品寄出 所以5/12到買家指定超商 超商系統有傳2~3次的簡訊提醒買家 本賣場也有致電以及傳簡訊通知買家,買家一直未回應 未接通 在尚未收件就惡意棄單的情況下,我們可否提出什麼賠償呢? 其實我不是在意賠償金額,我是覺得這種買家很可惡! 目前已準備寄存證信函作為提醒, 如買家故意不收信怎麼辦呢? 麻煩您們了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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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25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謝謝您的解答^^ 一、有一個可能是他死了…如果是這樣你可以原諒他嗎…   在這種狀況下當然是無庸置疑的 但對方 二、這個部分算是經營事業的風險,就是有人可能訂了貨就故意不取貨… 做網拍的都很清楚,很明白!但只要主動告知其實都絕對沒問題的 又或者當賣家主動聯繫買家 她願意告知 這也是很好的 三、這個部分要儘量控制在一定的金額以下才不會導致經營困難。 我們會想這麼做,主要不是在金額方面 四、做存證信函只會增加成本。 真的嗎?也無法達到提醒效果嗎?謝謝您!因為對於法律確實較不清楚 當然要做生意多少了解相關法條或方法也都是比較好的 五、網拍通常會有處理機制,對於惡意棄標的,依網拍機制處理即可。 網拍機制處理是指 不好意思 對於這塊真的比較不清楚 謝謝您 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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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