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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劉美珍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9-05 | 最近登入:104-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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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與此房東訂訂契約,付租方式為押二付二,一個月7000元房租 4/9有再匯兩個月給他,可以住到6/10 但因個人因素於5月時提前告知解約遷離住所了 租約上明載欲提前解約需於事先前告知,我是有做到的 但關於押金返還的事情房東一直迴避不談 租約上也明載,提前解約至少會還一個月押金這項條目 點交房屋時請他朋友來點交,不是房東本人 向他朋友詢問押金的事情,對方說錢的事情找房東別找他 契約書在當天還給他朋友了沒有留存 猜想他收回去一定銷毀了.. 現在房東一直不接電話,line也不讀不回一個禮拜了 在沒有契約書這項明確證據的狀況下, 我有辦法對他提出告訴並求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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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