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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張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4-06 | 最近登入:104-05-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是在服消防役的役男 前幾天出救護被癲癇病患咬傷 當下覺得很痛,但是救人優先所以沒有立即處理 到院後才查看傷口及驗傷 我向他家屬提出賠償醫藥費,他們卻說救護人員這是應該的阿。 讓我很難接受,難道是我們活該嗎 ? 我有證人及驗傷單,可是上頭要我先不要報案,所以沒立即報案 請問之後在報案權益會不會受損 ? 癲癇病患無意識咬傷,會成立嗎 ? 我還能尋求其它法律途徑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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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