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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胖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6 | 最近登入:104-11-06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交往期間女友一直以家裡要用錢,卡費,生活費,買手機的理由借錢,期間為了她去銀行貸款,民間借貸,但現在分手後她不承認當初的借貸,一直說是我自己要給她的,當時都只有口頭約定,等她有錢再還,也無任何通聯紀錄及轉帳明細,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把錢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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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10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如無借貸關係之證據較難討回 沒有其他辦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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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1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對方自認, ... (恕刪) 這種沒有借貸證據的情形可以使用支付命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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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