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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宜蘭小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3-06 | 最近登入:104-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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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去年3月與前妻離婚,監護歸前妻,但為照顧出生不久的女兒,因此還住在一起,最近才搬離分開住,本以為可以自由探視女兒,但我前妻卻限制一個月只能看一次,想請教我前妻如此做合法嗎?若不合法,我如何做才能如願定期探視小孩?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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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