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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蘇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7-07 | 最近登入:104-07-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目前友人的朋友18歲 當初還未滿18歲時請人幫忙購買機車掛名貸款 但因為近期那位滿18歲的分期款項繳不出來想請我幫忙 但因為有再一些文章說上說 借貸屬於民法 在民法上20歲才算上成年 所有在簽屬任何的借貸本票切結書都屬於無效 除非法定代理人同意   但如果我在切結書上 備註此條 已再三重複確認是否與法定代理人溝通協調完畢同意簽屬本切結書以及本票 如果有表明這條對方也已經簽 蓋手印 納在日後假如我以本票取當初需要償還金額 如果他的法定代理人說沒有此事同意此事 如果我有備註那條 那這樣我的借貸關係還是成立?   因為在文章上有看到如果對方有隱瞞欺騙 在刑法18歲就算成年那可以告取對方詐欺罪?   麻煩解答 困惑中...  非常感謝 因為他時間很緊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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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07
不好意思 我在文章表達的不清楚 在此補充一下 對方是未滿18歲時請有人牽車 目前已滿18歲但分期款項繳交不出來 詢問我是否可以幫助他 這時候我寫切結書 表明有再三確認對方是否有跟法定代理人同意 再請他簽本票在切結書上也會有簽屬多少本票日期歸還的表示 他在簽屬切結書 以及 本票時 是18歲
瀏覽:428
日期:104-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