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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9-08 | 最近登入:10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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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意買賣,對方客戶開三張支票出來支付貨款,但是目前在七月份跳票一張,後續還有兩張的支票未兌現,已有聯絡到對方,對方提出房屋設定抵押。請問這個方法行得通嗎?因對方房屋銀行也有設定抵押貸款。但因對方在不同縣市,只有以通訊軟體回覆,要設定抵押卻只問了我的設定名子,說要找代書設定,請問都不用任何的證件資料嗎?這樣是正確的嗎? 請問如果拿目前跳的支票拿到法院告。強制他支付。請問這樣方法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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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