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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奶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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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無緣無故被乙在大庭廣眾之下侮辱跟甲交往的人不是站壁就是技女,不斷的言語攻擊,惹怒甲動手打人,警察到場後當場制伏甲,乙被到加護病房,乙方家長提告甲是重傷害現行犯,甲之前有重傷害前科(判了三年)。 問題1  乙不用有任何責任嗎?  問題2 甲會有什麼法律責任?,若判刑刑期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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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