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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2-09 | 最近登入:10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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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好, 請教一下,關於建商違約的利息問題: 建物跟土地是分開的兩本合約,只有『建物』的部分有逾期以『已付價金』的每日萬分之五的延遲利息給予買方,以下是合約所載明並計算日期: 合約最後開工日:2013/8/31前開工合約完工日取得使用執照:400個『日曆天』應取得使用執照日期:2014/10/5實際取得使用執照日期:2015/4/14總共延遲天數:191 天 延遲完工日的利息為: 房價已付價金(不含地價)X 違約利息5/10,000 X 天數 191 =這樣對嗎? 謝謝你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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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