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蚊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9 | 最近登入:104-10-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我老公跟一女子通姦生子,已告成通姦罪,我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各35萬, 如今在103年12月26日判決,在當下有申請假執行 今年的八月我收到了通知,查到他在一家公司上班,扣他薪資 但如果他換工作了,我是否會收到通知呢? 那我多久還可以在強制執行他? 民事賠償這部分,我如果多久沒去強制 會被收回債權呢?
瀏覽:1425
日期:104-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