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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米芸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4-09 | 最近登入:104-14-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請問,撕下管委會沒有蓋章的告示,會有甚麼罪嗎? 事情內容是:我家地下停車位是在靠牆的位置,所以一直以來都有堆放一些雜物在停車格外的牆壁上,最近換了新主委就貼了一些告示在雜物旁的牆上,要我們限期將雜物清走,我媽媽看完就將他撕下帶回家(告示仍完好),結果主委調監視器拍照存證,到警局提告我媽損毀,我媽有到案說明,說告示也沒蓋章,地下室暗他也看不清楚,順手就拿下帶回家了,這樣有罪嗎?結果案子還送到偵查隊要我媽到去做筆錄,請問我們接下來該怎麼做怎麼做筆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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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