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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NY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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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工務局來函說涉及擅自變更室內格局乙案,違反建築法第77之2規定。我們是針對原本房屋內的木隔間做拆除而已,但不知如何撰寫陳述書
瀏覽:3043
日期:104-09-15
謝謝楊律師的回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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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