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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Teres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6-09 | 最近登入:104-18-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想請問各位律師 之前撿到了一張提款卡,因為上面有寫密碼 就一時起了貪念盜領了5000元 現在真的很懊悔 前幾天被警察通知到警局做筆錄 做筆錄當下我有將提款卡歸還並表示歉意 因為自己在外縣市唸書沒有前科 真的只是一時起了貪念才犯了錯 也有和警察說明不想讓家人知道(主要是怕他們擔心)   現在我真的很緊張,請問我將會收到什麼通知? 電話?信件?還是法院傳票?還是? 因為不想讓家人擔心 聽說有可能會有信件寄回戶籍地 請問有方法可以寄到居住地之類的嗎? 也很緊張我自己會受到什麼判決… 也想請問有沒有什麼可以挽救或是可以盡量減輕傷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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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18
如題 我是刑事訴訟的被告 在做筆錄時我戶籍地和居住地是不同的 請問法院傳單會寄到戶籍地還是居住地? 本人目前不住戶籍地 希望不要寄到戶籍地 若是有可能寄到戶籍地我該怎麼阻止?      
瀏覽:12613
日期:104-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