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李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8-09 | 最近登入:104-18-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不好意思我想要請問一下我最近跟我前妻離婚 以下是我幾個問題: 1.當初寫無條件離婚兩個小孩由女方照顧.但現在女方卻反悔不想照顧小孩 (當初寫的條件監護權共同擁有)請問這樣如果他把小孩丟環給我.這樣它需要負擔什麼法律責任嗎? 2.當初離婚協議上有些到雙方金錢互不相關等於不可跟對方要任何一毛錢 當初也因為信任所以只有口頭答應說私底下依照我的能力給於小孩生活費.但現在他會反多來要我跟他兩萬小孩的生活費?請問我該怎麼做 3.現在女方要求兩個小孩跟她們的姓.但都離婚了這樣要求我該怎做? 因為跟媽媽姓小孩可以享有低收的權利.但跟我就沒有
瀏覽:451
日期:10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