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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言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09 | 最近登入:10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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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同事和老婆情淡了,每個月賺近5k只有拿吃飯錢和4千零用金,還幫忙付女方房子貸款。 我剛好想搬出去,而對方希望鬧離婚能借住,因她老婆說如果有對象會放他走。 然而今時她老婆因我同事傳給我的曖昧簡訊想告我妨害家庭,而我在通訊軟體中已表明:人夫no 絕對不接受,且沒同住。 同事愛開玩笑結果通訊軟體說忘記刪紀錄他老婆便以同事手機通訊我,說謝謝我什麼的 後來同事手機不見原來是她老婆拿走直指我倆通姦。 同事老婆訊息如下: [你們一定發生關係了是吧!你知道我可以告你妨礙家庭我打算離婚前對你提訴,你現在不老實告訴我,我只好去備案,你不說話是吧! 且我知道你在哪裡上班,我現在打電話給你公司高層。] 於是一連串的老闆問候男方道歉。 重點是我們連碰都沒碰過一次,連摸都沒摸到過。 後來我回,我們只是同事,沒關係你打,你打不贏我的,我說不定可以反告你誣陷。 對方回:好    你說的 覺得很扯請求高手回答。 1.女方告的成嗎? 2.可以反告毀謗或誣陷嗎? 3.反告對方行程大概怎麼走 4.手機通訊軟體能否調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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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