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邱小蘭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1-09 | 最近登入:104-21-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各位律師您好 在104.4月份時.家母將所購買的日常用品暫放於社區住戶的後車箱上,前後一共放過2次,過了幾日,被社區主委通知,該車車主指控家母刮傷車子後車箱,要求理賠原廠烤漆,金額共為2萬多元,但在這之前車主已將車子開去先行初步處理(費用為3千多),所以我們當下看到的刮痕不是最初的刮痕,我們有和對方說明:應該當下就要通知我們,不應該先將車子刮痕初步處理,再告知我們要理賠,(對方回覆:有告知社區主委,但不知為何主委沒通知我們)我們有調閱監視器,但監視器的角度是由車頭向後照的,無法看清楚後車箱的情況,車子所停放的位子是剛好是我們那一棟的地下室出入口,車主主張他的位子是他租的,我們不應該將東西放在他的後車箱,但來來往往的人那麼多,因為家母在第一時間有和對方道歉,所以車主表示刮痕是我們造成的,他要求後車箱與左後側要原廠烤漆,我和對方表示:如可證明是我們造成的,我們願理賠,但是為何左後側也要烤,最初的刮痕也被處理過,這要我們如何接受?之後對方表示他要去提告,現在我們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案由為刑事案件,要去做筆錄 請問: 1. 對方提告為刑事案件會成立嗎?我們該如何應對處理?2. 我們可以主張最初的刮痕也被處理過嗎?3. 去做完筆錄之後的程序為何? 以上 感謝回覆~~
瀏覽:1314
日期:104-09-2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毀損罪必需是故意毀損才有刑事責任,法律並不處罰過失的毀損行為。 二、如果你 ... (恕刪)  楊律師您好 本來我們認為是民事案件,後來問警察才知因毀損為刑事案件 家母當然不是故意的,我們也沒想到會造成刮痕 毀損罪如不成立,對方依然可要求民事損害賠償嗎? 謝謝您的回覆
瀏覽:1314
日期:104-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