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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Tiffan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30-09 | 最近登入:104-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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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補習班補課教室借了一隻價值約400的筆給別人,後來因為我要先走,我請他用完幫我先交由櫃檯保管,並也向櫃檯交代此事,當時櫃檯也說一定幫我要回來。但是過了幾天當我要拿回那隻筆時,櫃檯說不知道當時值班的人放哪裡,要等她上班才能問,後來的三星期得到的都是差不多的答案,但是最近,卻告訴我根本不確定那個借筆的人有沒有歸還,而且根本不知道那隻筆的下落,還說這件事跟補習班沒有關係。請問這樣是誰的責任?借筆的人如果沒還可以算侵佔嗎?補習班真的沒有責任嗎?(因為如果她們早點說不知道筆到底有沒有被歸還,我就可以早點向那個借筆的人討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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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