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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凱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4-11 | 最近登入:104-04-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教各大律師,如果電信公司的門市,沒有我本人的同意,且沒有任何的書面委託,就把我的門號送件綁約2年,(雙證件跟印章是我太太提供),其原因是門市小姐跟我太太說,只要續約,就能有0元的手機可拿,但就算是如此,續約的過程,不是應該要本人嗎?因為門號的名字也是我本人的名字,為何到後來門市小姐能在沒有任何委託,及電話錄音告知下就完成門號續約的動作,這樣是否有涉及刑法或民事責任ㄋ?   請各大律師幫幫我,怎樣才能主張我本人的權益?……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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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