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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貝貝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4-11 | 最近登入:10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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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舅失蹤十幾年,在近日公告死亡,目前他的親屬、父母以及兄弟姊妹都辦理拋棄繼承(我媽除外),請問"2009年間我國《民法》第1148條,已將「繼承」修正為全面限定繼承。" 這個意思是就算我們沒有辦理拋棄繼承,我媽媽那邊會因為這法條的關係成為限定繼承? 我們是否不用辦理拋棄繼承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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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