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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怡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9-11 | 最近登入:10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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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我在時代國際英文補習 那時我繳了3萬多元結果那時我未滿18歲而且有家長簽名 他們一個禮拜上一次要上3年多 但是選課系統上是一個禮拜上2堂 而且跟我說的跟上都不一樣我想說好吧 哪後以是今年3月辦理延客手續(剛滿18) 我不知道上面有寫不許退費跟延課 就簽名了就簽名了我實際上只有上9次的英文課程 卻都不能退費 哪後那些錢是我辛苦打工出來的 根據教育部規定 自開課日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雜費、講義費及實習材料費的半數。.在班期間逾三分之一者,學費不予退還。 他們說我已經超過3分之一延課日包含在裡面可是實際上根本就沒有 第二十五條 補習班應依學科性質及教材內容訂定每期修業期限及每週授課時數,並留班 備查。 前項修業期限每期超過六個月者,應分為上、下二學期招生、收費及授課; 他們說我的課程不算 最後還說有本事你來告我 我真的很需要這筆錢 拜託各位幫幫忙 有人說寄存證信函可是我不會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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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