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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許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8-12 | 最近登入:112-18-03
搜尋結果:共 2 頁,16 篇文章
我是房東, 不幸遇到懂法律的耍賴房客,欠租4個月.... 請問: 他是從去年12/5開始不繳房租,是否到今年3/5(本月)就是已欠租滿四個月?   我這房客是狡猾型,事前對於相關法律有研究,知道要如何吃定房東 去年就提前告知他不續租,他只說過還在找,之後就失聯(有繳電費) 感覺就是要凹人4個月才要走!   那麼依時間來看是否已經可以將之趕出去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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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03-13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就上述內容 根據您提供的資訊,如果您的房客從去 ... (恕刪) 洪律師您好:  感謝回覆 不過依據租賃專法12條, 我和對方約一個時間點交返還房屋,若對方拒聯並不見面,應該依法可以視為完成點交, 此日如果我請管區警察+里長會同到場開門和處理屋內物品, 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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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2-03-13
回覆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陳述,本件 ... (恕刪) 店家有承認此事了哦, 只是沒誠意  態度消極敷衍拖延 而且不拿出監視器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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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10-25
回覆 高維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監視器有一定保存期限,時間過久就會洗掉,要請警方保存證據 建議後續持續回 ... (恕刪) 高律師您好,我在當天報案即請警察隔日去保存監視器畫面, 警方竟回我他們沒權力做這事! 而真的在隔日,店家就宣稱監視器就故障....警方也不理不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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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10-23
您好,我想請問: 日前經過商店,商家的鐵器物品被店員不慎弄掉落而打傷我! 打下來打到我 造成身體挫傷受傷,當天有醫院驗傷有報案 提告過失傷害. 但之後數天該店家態度消極,警方也消極,店家說要和解但沒啥誠意! 可惡的是 該店家竟對警方說: 剛好那一個肇事角度的監視器故障! 沒照到任何畫面!一個店家可以這麼可惡,一出事發現對自方不利就湮滅扯謊,一出事就推說監視器故障!平常都正常一出事就說壞掉.... 而警察竟然也不查證就轉述這個說法,令人氣憤! 我已經提告之後監視器畫面才不見這算是湮滅證物嗎? 這樣的情形我應該要求多少和解金才合理? 又或是不和解刑事告到底再追償民事求償. 想請教各大律師的建議?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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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10-22
目前協調中 多謝各位律師抽空回覆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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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06-06
請問各位大律師: 我是賣方,有一房子委託房屋公司賣屋. 有簽一張同意書,服務費2%. 委託價從850萬降至720萬. 後有買家出價至720萬, 電話中也談好2%,我們隨後到房仲現場去簽約. 但在簽約當天到了房屋公司,店長卻以資訊不對稱和話術嚇與騙, 改口對我們說:買方最多只能出到700萬,且將土增稅試算多算了15萬,因此 要我們實收底價要再降.我們當然不肯,已經談好為什麼是騙? 再且店長還說: "要再多20萬當作額外服務費!不然她們會虧本!" 談好的2%也翻臉不做. 若我們不同意,此買賣就不會成!!! 我們也有點急售,又怕耽擱之下買方反悔不簽 只好迫於情勢答應房仲.   之後,交屋當天買賣雙方碰面,才知道店長完全說的不是事實. 買方就是出到720萬, 而服務費理應2% = 14萬4千元, 而房仲店長卻隱瞞事實和土增稅多算,跟本沒必要增加服務費 她以賺差價手法轉移到服務費, 總共拿了26萬元, 多收近12萬元! 且服務費26萬也一直無法說清楚如何計算!  買方也說房仲說的都不一樣.簽約契約內並無服務費計算方式, 但當初我們委託書就是寫明2%. 店長一直重複她們很辛苦的付出,所以多出的錢就該是他們的額外服務費 (她所謂720-700=20萬 應該要是他們的額外服務費)   事後向總公司申述也一直踢皮球和硬凹! 懇請問大律師,我們該如何採取法律行動 告贏拿回應有的$和討回公道?       該公司過去就有相同案例被告詐欺: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index/20141207/3625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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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8-2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您們與 ... (恕刪) 謝謝您回覆, 我們的確與房仲簽2%服務費 簽約當天是店長先騙我們 如果用700 不會成,一定要照他的方式720去談, 多的20萬進服務費才行! 這樣的方式跟本如同脅迫,在當下是信任,事後知道雙方都被騙. 因為買方說房仲只跟他們說可賣720萬! 其他都是騙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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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8-27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你的情形對方可能已經涉及刑事責任(詐欺)的問題,你 ... (恕刪) 謝謝您. 不知道這樣的情形,提告對方詐欺,我方有勝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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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8-27
回覆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陳述,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字第576號解釋意旨: 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 ... (恕刪) 謝謝您回覆 我們的確有白紙黑字簽約2%委任, 簽約之前房仲一直肯定絕對最多只能賣700萬, 但是簽約之後才知道房仲跟對方談到720萬! 買家也說以為我們最低720萬才賣, 這樣是否很清楚的被詐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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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