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Dimwit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6-12 | 最近登入:105-27-02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去年借名給別人登記購屋, 當時有同名簽任本票 A與B共兩人同簽!! 並以該房屋作為抵押! 我為A(借名人) 購屋人為B. 今年年初B因有些案件入獄服刑 因而無法履行房屋還本之義務,故債權人對我A提出存證信函,並像法院提出民事裁定要求我還錢,目前法院已提出執行命令。 我是否應等B假釋後出面處理? 我能如何自保?
瀏覽:737
日期:104-12-27
謝謝您的回覆!!在請問一下 目前最好的方式是否等待B 3月假釋後與對方和解? 目前房產證明在B手上。若B欲將房產售出, 這是否也要我本人了解及簽名後他才能販售? 防止他脫手我背債的問題?
瀏覽:737
日期:104-12-27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