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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ㄚ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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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隔壁建商房子已經蓋好了,但是卻一直未能兌現當初的承諾: 建商於興建時因方便而隨意踩踏本屋一樓頂之採光罩,而造成損壞及汙損,承諾會修復但未兌現 承諾建案完成後會通水管(因其建築期間所飄散之寶麗龍碎屑以致使家中某一水管阻塞,當時有即刻處理,但為免其他水管仍有此情形,承諾於建案完成後加以處理) 建案完成後,提供家中大掃除費用 因與本屋鄰近之房屋牆壁板模為木板,容易有木屑飄揚,且污損本屋外側隔板(因間距太小已無法重新裝設隔板),顧承諾協助於內側加裝窗戶。 以上所需費用估價為10萬元左右,但建商謹願付2.5萬元,差距甚大,應如何解決? 另外其本屋與其建案之間距約為8-12公分(其中本屋土地約有7公分,但因建商於鑑界時不願釐清,因此共識上其應預留4公分為伸縮縫),但近日期屢屢於其外牆上加裝溝渠,其堅稱為4公分以內,但除非爬到對方屋頂否則無法測量,我們是否可以主張過去測量或者對方本就應於加裝前知會本屋達成共識,但即使是4公分內,這可能因此造本屋牆壁成受雨水量增多(感覺對方加長屋簷),我們可以申張建商不可於外牆再加裝任何東西嗎? 而且現在房子好像已經賣出去了,該如何解決會比較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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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