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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Bonni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9-12 | 最近登入:105-31-05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我們目前離婚談不成, 目前還是處於婚姻關係, 由於我們婚後在台南東區有購買一間套房及一間公寓, 由於兩間不動產都是以我的名義購買, 所以目前兩間都是在我名下, 我是有承諾要把公寓歸還給他, 但有跟他說要談就連離婚一起談, 結果他不願意前往約好的地點談判, 也說那就不用過戶了, 他已有我的錄影存證了. 現在他以刑事寄存證信函到我的公司給我, 內容如下: 一. 按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 處五年......., 同法第342條亦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或損害本人的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 處五年......, 經查,本人於民國102年7月14日購買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4弄7號5F房舍, 於辦理房屋登記時, 因本人委託台端辦理房屋過戶事宜, 詎料台端竟在未徵詢本人同意之前提下向出售該房屋之仲介人員及代書表示逕用台端之名登記成該屋所有權人即可, 雖事後本人察覺, 但為時已晚系爭房屋己經過戶台端名下, 經我與台端數次協商, 且從購屋至今, 每月之房貸皆由本人繳納而台端分文未出, 台端自知理虧之情形下, 多次口頭同意將系爭房產過戶返回予本人, 並在民國105/2/16口頭承諾並經本人錄影存證需於民國105/02/18共同辦理過戶事宜, 由於承諾後, 台端仍未積極辦理, 請台端接獲本信後, 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協同辦理, 切勿自誤, 以免訟累. 1.請問我們還有婚姻下, 先生這個信函我該理會他嗎?回覆信函說來函所述, 與事實不合...之類的內容嗎? 2. 我現在該怎麼做?
瀏覽:386
日期:105-03-11
律師您好, 我們目前離婚談不成, 目前還是處於婚姻關係, 由於我們婚後在台南東區有購買一間套房及一間公寓, 由於兩間不動產都是以我的名義購買, 所以目前兩間都是在我名下, 我是有承諾要把公寓歸還給他, 但有跟他說要談就連離婚一起談, 結果他不願意前往約好的地點談判, 也說那就不用過戶了, 他已有我的錄影存證了.    現在他以刑事寄存證信函到我的公司給我, 內容如下:  一. 按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 處五年......., 同法第342條亦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或損害本人的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 處五年......, 經查,本人於民國102年7月14日購買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4弄7號5F房舍, 於辦理房屋登記時, 因本人委託台端辦理房屋過戶事宜, 詎料台端竟在未徵詢本人同意之前提下向出售該房屋之仲介人員及代書表示逕用台端之名登記成該屋所有權人即可, 雖事後本人察覺, 但為時已晚系爭房屋己經過戶台端名下, 經我與台端數次協商, 且從購屋至今, 每月之房貸皆由本人繳納而台端分文未出, 台端自知理虧之情形下, 多次口頭同意將系爭房產過戶返回予本人, 並在民國105/2/16口頭承諾並經本人錄影存證需於民國105/02/18共同辦理過戶事宜, 由於承諾後, 台端仍未積極辦理, 請台端接獲本信後, 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協同辦理, 切勿自誤, 以免訟累.1.請問我們還有婚姻下, 先生這個信函我該理會他嗎?回覆信函說來函所述, 與事實不合...之類的內容嗎?2. 我現在該怎麼做?  
瀏覽:546
日期:105-03-09
律師您好, 離婚一事已爭執好幾個月了, 雙方沒有共識, 他家人介入我們的事, 現在他們家人認為是我的問題, 他和他父母嗆言說要把目前我們住的房子收回去, 叫我們一家三口搬去跟老人家住, 我想請問, 如果先生.我跟孩子搬過去住, 他們百搬刁難我, 我能如何保護自己跟孩子呢?如果搬過去後, 他們有資格趕我們出去嗎?因為我如果帶著孩子自行搬出去分居, 怕他們會用其他管道來對付我, 我該怎麼辦繼續走下去呢?
瀏覽:604
日期:105-02-19
律師您好, 我知道婚後購買之動產.不動產為夫妻共有的, 因為與先生還在協議離婚中, 又不給付孩子的安親學費及生活費, 我想諮詢, 如果婚後購買之不動產, 房屋所有權人是登記我一個人, 想請問我是否有權我利可以賣掉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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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02
我想要請問, 孩子今年滿7歲半, 下從小都媽媽全權照顧,包含現在讀書都是媽媽接送及照料, 目前就讀小二, 首先男方先有外遇, 但我目前只有書面證據, 但沒有抓姦在床的有利證據, 今年男方光離婚就跟我提了N次, 近一個月協議條件都談不攏, 一直保持現狀,目前還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彼此隨時都在準備有利證據, 1.孩子跟媽媽比較有話說, 男方就認為我剝奪他的親權, 請問這算成立嗎?2. 要如何定義他的文字上口氣有威協的意思呢?威協我:要"採取行動", "跟你說話裝死舍麼","他媽的狗屁話""以後的後果你要自行負責"..等等之類的言語.3.孩子都媽媽照料, 爸爸對孩子生活不聞不問, 有時間時,都不曾子以陪伴孩子為主, 孩子有需求, 生病都是媽媽供給, 照料, 請問這會列入監護權判決的考量嗎? 4.男方收入多於女方收入的一倍多, 請問現在法官會重於誰的收入多就判給收入多的一方監護權嗎?
瀏覽:541
日期:104-12-29
我想要請問, 孩子今年滿7歲半, 下從小都媽媽全權照顧,包含現在讀書都是媽媽接送及照料, 目前就讀小二, 首先男方先有外遇, 但我目前只有書面證據, 但沒有抓姦在床的有利證據, 今年男方光離婚就跟我提了N次, 近一個月協議條件都談不攏, 一直保持現狀,目前還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彼此隨時都在準備有利證據, 1.孩子跟媽媽比較有話說, 男方就認為我剝奪他的親權, 請問這算成立嗎?2. 要如何定義他的文字上口氣有威協的意思呢?威協我:要"採取行動", "跟你說話裝死舍麼","他媽的狗屁話""以後的後果你要自行負責"..等等之類的言語.3.孩子都媽媽照料, 爸爸對孩子生活不聞不問, 有時間時,都不曾子以陪伴孩子為主, 孩子有需求, 生病都是媽媽供給, 照料, 請問這會列入監護權判決的考量嗎? 4.男方收入多於女方收入的一倍多, 請問現在法官會重於誰的收入多就判給收入多的一方監護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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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