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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楊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4-01 | 最近登入:105-04-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房子是先生婚前購置,暫沒有小孩。 請問如先生已立遺囑:身後房子給太太,其餘所有資金含保險金如父母健在給父母,如父母不在給太太。請問是否全數依照遺囑而定,房子為配偶所有?還是配偶得1/2+父母平分1/2?資金部份會保留特留分嗎?是否仍可要求剩餘財產分配權1/2?依遺囑看來,除非先生父母先亡,否則並無分配子女教養資金予太太,不知解讀是否正確? 若先生未立遺囑,則身後房子是否歸還先生父母?而太太僅繼承資金部份1/2+父母平分1/2? 懇請律師協助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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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