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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7-01 | 最近登入:107-09-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 目前的租屋處原本是和一位陳姓房東租賃, 合約到期日是105年3月, 但於去年11月份左右, 陳姓房東將此租屋地點轉售給另外一位張姓房東, 轉售之後沒另另外訂立合約, 只有將原有合約上面屬於出租人的部分劃掉改成張姓房東的名字。 昨日, 張姓房東傳訊息說: 各房皆調漲租金, 但如果採用季繳方式, 可維持原價優待。 我有所質疑所以詢問漲租原因, 張姓房東卻回: 「這房子和前房東買的房價已超過三成以上,請問您我可以問他為何漲價嗎? 為何石油跌價,物價卻飛漲? 為何政府又調漲房地稅? E房前週修理熱水器2500元, 大門修莊對講機7000元, 都比以前調漲。石牌套房有漲4成的, 您說誇不誇張? 實際上三個月一付, 調漲是利率百分之零點二? 這是讓房客可以省錢, 房東可以省力, 大家都受益的方式。所以為何把電費改成一年一算。市面上水電維修調漲二到三成, 房東感受很深刻, 還很難安排修理時間。問題是不管漲多少, 還是要修理。」 請問, 1. 在我認知是合約未到期前房東不行自行漲租, 是否正確? 2. 我在合約中有看到這條:「本件租屋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請問是否與此案件有相關? 合約有寫明租屋人不報稅。 3. 張姓房東現在在原有合約未到期前, 可以作廢原有合約在另外新立合約要我簽署嗎? 4. 是否能提告?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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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07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房東不得調漲租金,應以您原先簽定之租 ... (恕刪) 謝謝陳律師快速的為我解答, 有關於第3點, 若在原有合約未到期前, 張姓房東作廢原有合約另立新合約漲租, 我有權不簽新合約嗎? 是否會造成違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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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