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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3-01 | 最近登入:105-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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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場合(國際線船舶)作業的時候
由於同事操作機具噴射出金屬碎屑
不慎被風吹入眼睛並造成傷害(2015年4月)
受傷那側眼睛已經被判定無法回復視力(有診斷書,保險已理賠)
想知道使用民事向該同事訴訟
還是要用職災對公司訴訟較能保障權益?
(公司曾保證會給予內勤工作)
(目前每個月仍有領取勞保局職災及公司保險理賠)
瀏覽:283
日期:105-01-15
本身為船員(台灣公司)
2015年4月中在船上工作的時候(權宜船)
由於同事操作不慎
金屬屑不慎刺入左眼並造成傷害
目前靠公司保險及個人保險cover手術費用跟薪水
也有領取勞保局的補助
但是受傷眼已經被診斷失明(保險公司已核保)
請問如果要面對未來可能產生的訴訟
應該使用民事對該同事求償
還是用職災的名義向公司求償呢?
因為完全不懂法律
希望在此能獲得幫助
謝謝
瀏覽:351
日期:10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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