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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武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9-01 | 最近登入:106-11-09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您好 : 本人已符合同一投保單位勞保年資滿25年,年滿50歲,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之條件。我想把這筆錢領出來。可是公司卻要我簽一張離職單。 可是我並不想離職,我想繼續待在這間公司繼續工作。 公司也有說後續會幫我保職業災害(需間隔一個月),並且會提撥6%。叫我別擔心。但離職書一樣要簽。 我想問律師 : 我可以不簽離職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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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9-11
王律師 您好~ 我資格符合要領取勞退金,但是我沒有要離職的意思。在這種情況下我因該簽離職書嗎? 亦或者簽完離職書之後再繼續待在這間公司服務? 我怕公司到時候會刻意減我薪水,或者是有刁難之類的。所以我一直沒有簽。
瀏覽:195
日期:106-09-11
您好 :     由於公司在民國98年 有實施減薪&裁員 ,當初我爸爸他有領到資遣費也有減薪,但是沒有被裁員(等於是繼續任職就對了)!   至今已經過了8年,今天公司突然跟我爸爸說 : 由於民國98年公司有實施減薪&裁員,照理來說續聘的員工因該要年資歸零並重新計算,但是我爸爸的年資並沒有被歸零,導致現在(106年)年資已經超過25年,也符合退休資格!   但是公司卻要求我們要簽一份文件,文件內容是說:於民國98年我們確實有領到資遣費..等內容 !     我想要請教律師的是 : 民國98年,我有領到資遣費(但是我沒有被裁員),而且年資也沒有被歸零的情況之下,目前我已經符合同一間公司服務滿25年的退休資格,公司是不是因該要補差額給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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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