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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 Chun-Cheng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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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鄰居在數十年前加蓋三樓,事後家中的老人家才發覺有空中侵占一事,之後處理便不再贅訴。雙方連同見證人在104年1月5日立下房屋退縮工事之和解契約書,事後我查閱對內容有幾點疑問:
1.經此次契約和解,在未違反契約內容下,往後所有提告均無效並溯及既往。
此一是指,只要未違反契約內容,我方皆無法使用法律訴諸嗎?
2.本次退縮工事於法院公告後365日內完成施工。
此一是指,若沒有法院公告對方可以不執行房屋退縮工事,是不是等同於和解契約書無效?亦或者是程序未完成?
如此我還有何種方式可以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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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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