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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7-02 | 最近登入:10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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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想請問的是 公司在今年的時候說要成立「福利金」,說要強制從薪水中去扣錢然後成立福利金。 但是在那之前公司並沒有詢問員工有沒有意願去扣款,也沒有讓員工簽署同意書,請問這樣是合法可以的嗎? 然後公司說福利金必須繳交六個月以上才會讓我們領取到,如果扣款未滿六個月離職者,扣款金額並不會退還,也拿不到公司所說的福利金,我也想請問這點也是可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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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