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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羿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8-02 | 最近登入:105-24-02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律師你好:                   請問遊戲帳號暫時借他人,對方承諾會歸還..這樣帳號在法律上是屬於共有嗎?對方在遊戲帳號有消費..(對方完全沒有我同意書及讓渡書…現在不歸還該帳號)   對方沒有告知我將帳號密碼更改這樣可以控告對方侵占嗎?
瀏覽:460
日期:105-02-24
律師你好… 我被告妨礙電腦使用…原因是 我帳號借他人使用但並沒有給他…而且對方也有承諾我需要時要還我…之後發生爭執我想取回帳號…對方不歸還並未經允許修改我的Google帳號讓我無法登入(這個遊戲有兩種登入方式…一個是Google,另一個是FB),之後我就用FB的登入方式進入遊戲…然後取回帳號修改遊戲內容…但是FB帳號是他的…。所以對方告我妨礙電腦使用… 我想請問律師在這條件下… 遊戲帳號申請人是我本人,登入方式 Google帳號也是我本人…只有FB是他的… 今天對方先未經我同意私自解除Google帳號讓我無法登入…原告是否涉嫌的侵占帳號呢?哪他侵占之後我用他給的FB登入取回…我是否有罪?(FB帳號當初他告訴我需要時隨時可以登入)   之後開庭檢查官 告訴我 此遊戲帳號雖然是我的…但是我跟對方都有消費…所以遊戲帳號資產是一人一半…檢察官一直跟我強調借就是共享…這是合理的嗎? 在庭上我堅持 我只是借他玩,並不是跟他共享帳號資源…加上對方沒有帳號轉移同意書或讓渡書…這樣檢查官為什麼還是說我有罪…而且我不是犯人…我提供許多證據跟資料能證明帳號所有權是我,而原告只有消費資料…其他都用口敘的…感覺檢查官完全把我當犯人在審理… 請問我該怎麼辦…難道被告在檢察官眼裡就是犯罪的人嗎?
瀏覽:1334
日期:105-02-20
不好意思再補充…  檢查官在未確定的情況下可以威脅被告說 你知道這樣可以關五年嗎? 然後馬上在跟原告說… 你要原諒他嗎?還是直接給他進去關…    檢察官可以這樣給被告壓力嗎?什麼判決起訴都沒有還在詢問階段…這樣不就等於我被告就是反罪的人…?
瀏覽:1334
日期:105-02-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將帳戶借給對方使用,在法律上就是共同持有該 ... (恕刪) 律師你好感謝回應..   請問對方未經我同意將帳號密碼變更,這樣他是否涉嫌侵占..?我能在庭上告原告侵占嗎?   關於帳號共同持有…但是我只是借給他暫時使用…對方是否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帳號他也有所有權才算是共同持有…? 哪我今天只要借人車子這樣也是共同持有嗎?
瀏覽:1334
日期:105-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