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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1-02 | 最近登入:105-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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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祖父102年過世後,有四個人可以繼承土地,分別為祖母(漸凍人,無法行動,目前於104過世)、大伯、父親、小叔,由於父親有銀行債務因素以及罹患肝硬化(已領重度傷殘卡),已給印章讓大伯辦理土地過戶,目前所有動產不動產皆在大伯名下,目前大伯要已不合理的方案處理,想請問是否有方法使之前繼承或過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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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