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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fa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1-03 | 最近登入:1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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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離婚,有兩個未成年子女,最近身體狀況很差,不想讓孩子的監護權給前妻,如果讓孩子認我兄嫂為養父母,那萬一我亡故,兄嫂是否可順利取得監護權?其實我的居住生活醫療、孩子的學費吃住都是兄嫂負責,我名下沒有不動產僅少許存款,現今沒有工作。如果可以那是要認養、收養孩是領養?有何差別?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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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