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piky hedgeho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2-03 | 最近登入:105-02-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我和英籍丈夫當初在台灣登記結婚,婚後在英國住了幾年,目前兩人都在台灣生活,我打算訴請離婚。請問如果丈夫非台灣籍,在台灣訴請離婚的程序跟一般程序一樣嗎?
我們分居已達1年以上,且我握有丈夫登入我的email信箱查看我私人郵件的證據,加上日常相處不睦等等事由,請問這些作為訴請離婚的理由是否充份?
謝謝。
瀏覽:586
日期:105-03-02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