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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馬龍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5-03 | 最近登入:105-17-03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們幾年前購入某社區一樓,前屋主有將後方防火巷打出去變為室內空間(整個社區一樓大部分都是如此),我們將前面的部分租人,防火巷的室內空間木板隔間成一個小倉庫,倉庫出入則由旁邊兩棟間的公共空間行走,一直都相安無事,但最近總幹事與管委會說要將兩棟間的公共空間上鎖,說誰叫我們前面租人,那是公共空間不給我們使用,開會討論說要鎖起來,問題是我們也只有經過,沒有放任何的東西在那塊地上,想請問這樣合理嗎?我們可以怎麼處理呢?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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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15